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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环境保护局文件
云环发[2004]421号
关于在线监测系统校验监测费用的通知
各州、市环保局:
为保证全省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顺利进行,经研究,现将在线监测系统校验监测费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在线监测系统建成后的校验监测费用:烟尘(工业粉尘)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三种污染因子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校验监测费按10000元/套收取,三种污染因子中任一因子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校验监测费按3000元/套收取。污水单污染因子在线监测的校验监测费按1000元/套收取。
二、持省级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在线监测、装置和国家自动监测站均由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校验监测,其它由州、市环境监测站进行校验监测。
二○○四年七月六日
主题词:环保 污染控制 在线监测 校验 通知
抄送:省环境监测中心站、省环境监理所、省环境信息中心、各州、市环境监测站,持省级排污许可证企业。
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4年7月7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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